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一所具有航空、民航、航天特色,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文、法、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56所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之一,学校占地面积260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万人,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成立于2002年,办学层次为本科,培养的飞行学员以“思想好、作风硬、纪律严、技术精、质量高、素质优”而深受国外航校和各航空公司好评。自飞行学院成立以来,已先后为上海航空公司、南方航空公司、东方航空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深圳航空公司、四川航空公司等十余家航空公司培养具有本科学历的飞行学员1700余名。已毕业学员,都已迅速成为航空公司飞行技术骨干,部分成为副机长。
飞行学院招收的飞行学员均由航空公司订单式培养,学员学成后确保到航空公司就业。其中 “2+2”大改驾模式的学员,在南航大飞行学院分别进行为期一年的飞行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英语强化训练,然后送到国外进行为期一年的飞行训练,在取得中国民航局认可的符合多发仪表等级要求的国外商业飞行员驾驶执照和通过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后,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并派遣到签约航空公司从事飞行工作;“4+1”培训模式学员和公司签定就业合同后在我校进行为期一年左右的飞行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英语强化训练,然后到国外进行飞行训练,取得相关执照后到签约公司从事飞行员工作。
一、招生程序
报名→初检面试→上站体检→英语笔试→背景调查→成绩审核→综合评定→录用
二、培养模式和招生、选拔要求
培养模式 | 转学前状态 | 南航大 学习时间 | 国外 学习时间 | 年龄要求 (截止2009年) | 备注 | |
“2+2”大改驾模式 | 大学本科二年级/大学本科三年级 | 一年 | 一年 | 不超过 22周岁 | 三年级学生英语四级达425(含)以上 | |
“4+1”培训模式 | 应届生 | 大学本科四年级 | 一年左右 | 一年 | 不超过 24周岁 | 英语四级达425(含)以上; 计算机二级(含)以上 |
往届生 | 研究生/工作 | 一年左右 | 一年 | 本科学历 不超过 25周岁 | ||
硕士学历 不超过 27周岁 | ||||||
博士学历 不超过 29周岁 | ||||||
注:“2+2”模式学生要求是理工类专业,大二英语不低于400分;“4+1”培训模式可对民航、英语、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三、报名条件
1、思想积极向上,学习成绩良好,外语语种为英语,未受过纪律处分;
2、符合中国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的身体条件(招收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附后);
3、符合中国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的背景调查要求(招收飞行学员背景调查要求附后)。
四、有关费用及待遇
“2+2”模式的飞行学员学费为4600元/年,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享受普通学生的一切待遇,同时享受服装补贴和空勤灶补贴;“4+1”模式飞行学员的培训费用由公司向学校支付。所有学员的住宿费用均按照学校普通学生统一标准执行。
五、报名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南航大飞行学院:025-84893877;传真:025-84893877
2、网上报名:南航飞行学院网站:http://cca.nuaa.edu.cn ;南航大招办网站:http://zs.nuaa.edu.cn
六、报名、体检地点
1、报名、体检时间:2008.10.24-10.25 8:00-17:00
2、体检地点:济南市(具体地点在19日后查看招飞网站) 3、联系电话请在19日后查看招飞网站
4、报名应带免冠一寸近照一张,同时携带学生证(往届生需携带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英语、计算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5、监督电话:025-84891546(南航大纪委办公室) 025-84891154(飞行学院党政办公室)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09-10-8
招收飞行学生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1、身高不得低于
2、骨与关节无疾病或畸形;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3、颜面五官无明显不对称。
4、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荀麻疹等。
5、无慢性肠胃道疾病;无肝炎或肝脾肿大;无HBsAg阳性;无肾炎或血尿,血蛋白;无肺结核。
6、无精神病家族史;无癫痫病史。
7、无晕车、晕船现象。
8、口齿清楚,无口吃。
9、无耳疾病史,听力好,无耳鸣。
10、每眼裸视力 “C”字表不低于0.3;无斜视、色盲、色弱;无较重的沙眼或倒睫;未做过激光手术。
11、无明显四环素牙,龋齿、及两颗以上的断、缺牙。
招收飞行学生背景调查要求
一、背景调查范围
背景调查的范围是学生本人;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与学生关系密切,对其影响较深的亲戚朋友。
二、背景调查重点
背景调查的重点是学生本人和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的现实表现。学生本人的现实表现,主要指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组织纪律、生活作风、学习态度、法制观念等。
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的现实表现,主要指政治态度、思想品质以及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友的调查,主要是有无违法犯罪的重大历史问题。
三、有下列情况的不予招收
学生的父母亲或其他直接抚养者有严重问题,正在受审查或未查清结论的;近年来因犯有严重错误,被开除党籍、公职、劳动教养的,以及其它特殊情况的。